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pdf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3 0人已下载
|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由贸易 试验区 外商投资 准入 特别 管理 措施 负面 清单 2018 年版
- 资源描述:
-
1、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达达文库编辑按】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优秀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说明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自由贸易试
2、验区。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对部分领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按时取消或放宽其准入限制。三、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四、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投资有股比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五、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六、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
3、中未列出的文化、金融等领域与行政审批、资质条件、国家安全等相关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和投资协定、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八、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序号领域特别管理措施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的中方股比不低于 3
4、4%。2.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3.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二)渔业4.禁止投资中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二、采矿业(三)有色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及开采辅助活动5.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6.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7.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及选矿。三、制造业(四)印刷业8.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五)中药饮片加工及中成药生产9.禁止投资中
5、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六)汽车制造业10.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 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 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七)通信设备制造1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八)其他制造业12.禁止投资宣纸、墨锭生产。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九)核力发电13.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十)管网设施14.城市人口 50
6、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序号领域特别管理措施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一)烟草制品15.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二)水上运输业16.国内水上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或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及其辅助业务;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但经中国政府批准,在国内没有能够满足所申请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并且船舶停靠的港口或者水域为对外开放的港口或者水域的情况下,水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在中国政府规定的期限或者航次内,临时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
展开阅读全文
课堂库(九科星学科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2019届人教A版数学必修二同步课后篇巩固探究:2-1-1 平面 WORD版含解析.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