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pdf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3 0人已下载
|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外国 机构 中国 境内 提供 金融 信息 服务 管理 规定
- 资源描述:
-
1、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便于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依法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满足国内用户对金融信息的需求,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第 548 号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机构,是指外国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本规定所称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信息和/或者金融数据的服务。该服务不同于通讯社服务。第三条 中
2、国依法保障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合法权益,为其依法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提供便利。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二章 审 批第四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机关。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必须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未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外国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第五条 外国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所在国家(地区)有相应的合法资质;(二)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有良好信誉;(三)有确定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四)有良好的传播手段和技术服务;(五)中国法
3、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需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申请,提交下列材料:(一)该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二)该机构情况介绍;(三)该机构在所在国家(地区)设立的证明文本副本;(四)拟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产品、栏目、说明、信息来源和样品的概述;(五)传播手段及技术服务说明材料。第七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应当与用户签订书面合同。外国机构应当在首次收到本规定第七条所述批准文件后 30 日内,就
4、获得批准文件前与国内用户签订的任何合同,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备案。获得批准的外国机构与国内用户签订、终止任何合同,应当在该合同签订、终止后 30 日内,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合同所涉信息产品、提供方式、用户相关身份信息、合同期限等。已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外国机构应当在变更后30 日内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变更备案。第九条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拟变更机构名称、产品种类或者传播手段的,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條 外国机构拟终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书面告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并自终止业务之日起 7 日内到国务院新闻办
展开阅读全文
课堂库(九科星学科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2019届人教A版数学必修二同步课后篇巩固探究:2-1-1 平面 WORD版含解析.docx
高中英语素材:论英语文本特征与阅读教学的相关性.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