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pdf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1 0人已下载
|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网络 虚拟 财产 法律保护 问题 研究
- 资源描述:
-
1、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钟金仟孙昌兴关键词 虚拟财产 权属 法律保护作者简介:钟金仟,宿迁学院法学系民商法学教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孙昌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系主任,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4.154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几个基本问题(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问题何谓网络虚拟财产?通常指游戏玩家进行网游的账号,以及在打游戏所产生积累的“金币”“宝宝”“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有广、狭之分。所谓广义,泛指储存于网络虚拟空间的一切专属性的虚拟财产,包括游戏账号、QQ 号
2、码、电子邮箱、游戏 ID、游戏币等等。而狭义而言,通常是具有现实交易价值的虚拟财产,例如,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游戏币、游戏装备等,均是其较为典型的表现形式。于财产权(即物权和债权两大类型)而论,虚拟财产能不能作为私有财产进行保护呢?有人认为,在网络游戏中游戏玩家的角色,打的装备,赚的金币诸如此类都应该算是玩家的私有财产,因为它是用了玩家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取得的。在某种程度上,它应该算是劳动所得,所以它既有价值,也有使用价值,可以进行转让。亦有人认为,上述所谓的虚拟财产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它不是真实存在的,不属于财产的范畴。如罗大钧认为,“虚拟财产在形态上只是电子数据
3、,在现实生活中不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根本就不是什么财产。”即使在特定的游戏中有使用价值,离开特定的游戏,同样一文不值。网络游戏里的虚拟财产是由数据形成的特殊财产,它可以给网络游戏玩家在游戏里带来心灵上的满足。网络游戏中的账号、装备、金钱也有转化为现实的财产的可能,在现实生活中以金钱购买虚拟财产的实例不在少数。故,就这一角度而言,网络虚拟财产是私有财产的范畴,可以依法进行转让。(二)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虚拟财产到底归谁所有呢?结合学者的不同观点,笔者认为,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玩家的财产,要看玩家是否对这些虚拟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答案是肯定的。玩家通过大量的时间、精神、精力
4、、金钱来获得这些虚拟财产,有些玩家可能很长时间不登陆游戏,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此游戏中的财产,运营商也无权取消。而且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用虚拟财产交换真实的货币的例子,所以,笔者认为玩家有对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三)网络虚拟财产案件的涉诉管辖问题虚拟财产纠纷还涉及法院管辖权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针对不同的个案来制定相应的特别的法律规范,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因为网络财产安全有时会跨越国家,各个国家间也应该制定相应的国际公约来共同合作,以此来保护玩家虚拟财产的安全。二、我国虚拟财产的现状保护网络财产安全问题已经渐渐开始变成人们所共同关注且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但是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法律保护的
5、法规,仍旧一片空白。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首例游戏玩家诉游戏运营商的案例中,已然显示司法在处理网络财产纠纷的态度。我国首例游戏玩家诉游戏运营商的案例,原告李洪成玩的是一款名为“红月”的网络游戏,在游戏中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积累了极品装备和很多的游戏货币,可是,在某日发现自己在游戏积累的“财产”不翼而飞了。李洪成到公安机关报案,却又因相关法律欠缺而无法立案。李洪成和游戏的运营商也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之后,他起诉了游戏运营商,以侵权为由,请求以回档的形式赔偿他所丢失的虚拟装备,如生化装备、战神甲等若干件。同时,诉求中亦请求,若无法回档,则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损失,并主张了精神
6、损失费。法院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在网络中丢失的虚拟设备为无形财产,具备价值的标准,决定被告在游戏中恢复原告丢失的虚拟装备;同时赔偿原告的其他损失。”最后,法院判决了被告将能恢复的设备盾牌等予以恢复,并且,对原告其他游戏损失,被告也一并返还。此份判决的作出,表明了虚拟物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应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同时,运营商家应该对玩家承担更严格的保障义务。据此,我国民法通则第 75 条规定“其他合法财产”是否包含曾有不同意见,而民法总则第 127 条,则非常明确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但未对如何保护作出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笔者认为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立法规范,让网络虚拟财产得到应有的
7、法律保障。三、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构思2003 年 12 月 25 日,一份由 19 名律师联合签名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从成都市寄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证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立法问题已经变得刻不容缓。那么,我们该建立怎样的法律,来保护玩家的虚拟财产呢?笔者认为应该多借鉴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模式,同时要更多将中国的特点考虑进去,建立自己的完善的保护机制。(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民法典将出台之际,从民法传统权益的保护视角出发,对财产本身固有的请求权提出主张是可行的。所谓虚拟财产,从物理空间来看,可能是虚拟的,但并不妨碍其能从网络游戏平台中兑换相应的东西(装备、游戏
展开阅读全文
课堂库(九科星学科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2019届人教A版数学必修二同步课后篇巩固探究:2-1-1 平面 WORD版含解析.docx
河北省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第一分校高一语文课件:《再别康桥》.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