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合作化与新型民族关系的构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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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农业合作化 新型 民族 关系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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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农业合作化与新型民族关系的构建【摘 要】土地改革以后,新疆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但是“户小人多”的小农经济模式催生了社会再分化的趋势,使得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隐隐若现。为此,中共中央决策认为,新疆有必要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一方面为了改造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各民族共同过渡”而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经济社会基础。新疆各族人民组织起来,在 1956 年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逐步在集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团结与互助合作的民族关系。此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地方少数民族群众创办农业合作社给予了示范与援助。【关键词】新疆;农业合作化;社会主义;各民族共同
2、过渡【中图分类号】K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0)03-0072-08新疆解放以后,各族农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了以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运动,推翻了产生民族压迫、民族矛盾的封建主义制度。然而,由于大规模国家建设事业与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接踵而至,以及农村产生一些社会再分化的趋势和现象,导致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隐隐若现。为此,中共中央决策并部署,新疆地区从 1953 年开始开展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实现“新疆各民族和全国各民族共同过渡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新疆民族团结进步。这是一场标志着新疆农村基层与民族关系重新塑造的社会变革,
3、学界对此进行了许多探讨:在新疆党史和地方史研究方面,新疆农业合作化的过程和意义得到了基础性的阐述;有的学者从农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关系入手,分析了前者向后者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有的学者分析了新疆农业合作化基本和全国同步的成因,认为这源于新疆本身的特殊条件。以上有关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奠定了当代关于新疆农业合作化的论述和评价基础,为人们认识这一历史过程提供了正确的认知视域。然而,上述研究也忽略了一些关键环节,特别是未能对新疆农业合作化改善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机制与历史成效作深入的探讨。本文认为,这一问题构成了新疆农业合作化的主要特质之一。为此,本文将从农业合作化作为新疆社会主义
4、改造中心环节的事实出发,重新发现其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促进作用,从而为当代新疆长治久安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可资参考的经验启示。一、新疆农业合作化的前提与条件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之后,全國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向“新富农”和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趋势,部分地方重现出卖土地或借粮借款的现象。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尽管新疆开展土地改革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但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格局也由此形成,并随着时间推进而导致了社会分化现象的发生。此外,出于维护牧区社会稳定和保护畜牧业生产的考虑,新疆牧区与农牧混杂地区并没有进行彻底的民主改革,从而导致部分地主仍占有 70%以上的牲畜,并以此继续剥削少数民族农牧民。上
5、述种种情况,让旧时代的社会关系大有卷土重来之势。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社会分化是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的症候现象。比如:在新疆历史上,社会分化就催生出了民族分化和矛盾,进而激化成民族之间的冲突。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土地改革后产生的社会分化趋势,与新中国成立之初关于“用彻底的民主主义和民族平等的精神来解决民族问题,建立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真正合作”的政治承诺和目标是相违背的。在党和政府看来,采取相应措施遏制社会分化和再生民族矛盾的趋势,就成了当时主要的施政任务。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社会分化的解决之道是什么呢?毛泽东曾在 1953 年 12月指出:“现在新的矛盾产生了,农村里产生新的资本主义,百分之
6、五十以上的区乡干部有余粮。当然他们不是资本主义分子,但不搞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倾向便要发展。所以要大大宣传总路线,宣传农业集体化。”而对于“什么是总路线”的问题,毛泽东在 1953 年 6 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全国人民一致努力,为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而奋斗,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这一论述于同年 9 月 25 日由人民日报公布,不久又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作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载入宪法。1954 年 1 月 5 日,新疆党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有计划地学习和宣传总路线的指示,标志新疆开
7、始贯彻实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新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进行大规模与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然而,相比于内地,新疆社会经济一直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在标志现代化程度的工业方面更低。例如:1949 年新疆解放之初,全疆现代工业几乎是一片空白,仅有 396 个工业企业,且绝大多数是私营手工业工场和作坊,技术落后,效率低下,工业品种少,难以满足各族人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不得不依赖内地供应与国外进口。新疆长期被外国势力侵略与渗透,其主因之一是国家没有强大的现代工业。为了保卫国家与边疆安全,实施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成了迫切的战略部署。但若任由社会阶级分化的自然发展,那不仅会破坏新
8、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战略,也会损坏新中国的国家与边疆安全基础。因此,为了避免新疆农业的资本主义化发展趋势,时任新疆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指出,新疆各族人民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组织起来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辅以农村供销合作化来切断农村经济与资本主义的联系,“从而使农民经济与国家计划经济联系起来,逐渐代替资本主义商业在农村的阵地;通过农业信用合作工作,以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商和生活上的困难,限制农村高利贷的发展,逐步消灭高利贷的剥削”。经过这一系列的战略步骤,新疆广大农村地区才能够增加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保障全疆社会与各族农民群众的集体利益。随着新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小型工业与小规模工业生
9、产势头越来越好,工矿区和城市人口增加迅速,对于粮食、棉花及其他经济作物的需求日益增多,导致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增长速度已经大于生产的增长速度。在此情况下,传统的小农生产模式难以满足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物资需要。为此,王恩茂又在 1953 年 12 月召开的新疆省第四届生产会议上指出:“如果不把现在小农经济生产的情况,逐步加以改变,将不可能大大地发展农业生产,将不可能适应国家建设与人民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而要改变这一情况,则必须执行党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大力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并发展国营农场。”此外,新疆一直以来没有铁路的状况是其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的客观条件之一。始建于 1952 年的
10、兰新铁路,为新疆大型工业与大规模工业生产提供了发展契机。但兰新铁路的铺设和开通,需要有充足的物质力量和有计划、有组织的劳动力量支持才能完成这不可能依靠一盘散沙的小农户来实现,从而在客观上提出了通过农业合作化让各族群众组织起来的要求。为此,王恩茂在 1955 年 8 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新疆第三届代表会议上指出:“兰新铁路正在一天一天向西延伸,这一铁路修通后,新疆经济建设形势即将发生巨大变化,那时新疆将有可能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完成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为兰新铁路修通后大规模经济建设准备条件。”实际
11、上,在 1955 年 7 月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就农业合作化问题指出,“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1955 年 8 月中共新疆地方党委召开第三届代表会议,传达这一指导方针,从而为新疆大力发展工业化与农业合作化扫清了思想障碍。王恩茂在会上指出,各族干部要对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创办农业合作社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正确的估计。同时,他强调,农业合作化是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因为工业化带来的粮食紧张问题不仅是新疆地方问题,也是全国性问题,“我们目前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很显然是不能够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的,同时也不能
12、适应解决目前粮食紧张问题的需要的。这样,在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上,如果像小脚女人走路,就有很大的危险性,也就是说右倾有很大的危险性”。经此,新疆农业合作化进入了快速轨道,为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工业化打好了基础。综上,从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视角出发,社会主义改造是新中国和新疆社会改革的完全必要的一步,这是新疆農业合作化的根本政策前提。而对于农业占主要地位、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新疆而言,实现农业合作化是新疆各民族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二、“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新疆形态无论是新疆,还是全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在农业合作化期间都出现一些汉族干部包办和代替少数民族创办合作社的现象,并产生轻视少数民
13、族的态度和情绪。在 1955 年 3 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专门就此问题提出了批评和指示。毛泽东强调:“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的观点,是错误的。”在此,毛泽东一方面点明了少数民族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为调动少数民族积极走社会主义道路扫清了思想干扰。随后,在 7 月 31 日至 8 月 1 日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委与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又指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
14、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从少数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角度看,毛泽东的指示打开了积极评估少数民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视界。王恩茂返回新疆之后,在 1955 年 8 月召开的新疆第三届党代表会议上,对各族代表传达了全国各省、市委与区党委书记会议的会议精神,提出要以“大力发展、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政策方针去指导新疆农业合作化运动,并且强调:无论是汉族干部还是少数民族干部都要改变对农业合作化形势估计不足的思想状况,尤其是“对广大农民群众要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积极性,也就是对贫农、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是有一种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估计”。经过这次会议,全疆各族干部在少
15、数民族农业合作化问题上鼓足了信心,开始正视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主体地位,以及鼓励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发挥农业合作化的主体作用。而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在新疆党委和政府的政策支持下,也开始将农业合作化推向高潮。新疆农业合作化的积极现象引起了党中央的关注。中共中央办公厅在毛泽东的指示下,1955 年 9 月至 12 月编辑了被誉为“合作化运动百科全书”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收集来自全国各地农业合作化的典型案例,里面就有 3 篇关于新疆的案例。特别是介绍疏附县色满区乡、村干部大力创办农业合作社的乡、村干部有能力领导建社一文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毛泽东为其作了按语:“这是一篇好文章。
16、看了这篇文章,使人懂得维吾尔族的农民,对于走合作化道路,积极性是很高的。他们为了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所需要的干部,也已经培养出来了。有人说,在少数民族中不能实行合作化。这是不对的。我们已经看到蒙族、回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和其他一些民族都已经办了不少的合作社,或者是几个族的人民联合办的合作社,并且成绩很好,这就驳斥了那些对于少数民族采取轻视态度的人们的错误观点”。毛泽东这一按语,为新疆少数民族发展农业合作化总结了三个思路:其一,新疆少数民族的农业合作化事业,不能没有政治和业务能力过硬的少数民族干部的支持。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是一个亟须提高和完善起来的政治工作。其二,以往关于少数民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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