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合同法的笔记串讲.pdf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1 0人已下载
|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学考试 合同法 笔记 串讲
- 资源描述:
-
1、自学考试合同法的笔记串讲合同的保全(第 73 75 条)1.代位制度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怠于”有特殊含义:唯有以诉的仲裁的方式追讨债权,才是“非怠于”;否则,均为“怠于”。(1)代位权的实现条件:甲乙之间的债务必须合法存在;甲乙之间的债务必须到期;甲丙之间的债务必须到期;甲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甲的怠于行使已经危及到乙的债权实现。(2)代位之诉:当事人: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原来的债务人成为第三人;管辖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如果债权人胜诉,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如果原告胜诉,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原告胜诉后,未参加诉讼的原债务人的
2、其他债权人请求偿还债务,原告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应按比例清偿;原告因代位之诉所支付的有关费用可优先受偿。债权人在自己的债权范围内提起代位之诉,这时,债务人也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不能合并处理,应告知债务人另行起诉。2.撤销制度 (1)撤销之诉与代位之诉的区别:代位之诉针对的是债务人以消极方式逃避债务,而撤销的诉针对的则是债务人以积极行为逃避债务。(2)引起撤销之诉的情形有三种: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3)撤销之诉的效力:使债务人的行为无效。(4)撤销之诉的程序问题:当事人: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原债务人,受让人或受益人为第三人;管辖地:被告所在地,即原债务人所在地;如果原告胜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期间: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为1 年,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5 年。
展开阅读全文
课堂库(九科星学科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2019届人教A版数学必修二同步课后篇巩固探究:2-1-1 平面 WORD版含解析.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