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台商對中國大陸「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法律認識.pdf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 0人已下载
|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律師說法 台商 對中國大陸 集體經營性建設 用地 法律
- 资源描述:
-
1、律師說法,台商對中國大陸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法律認識李永然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正,在集體土地上的規定著墨甚多,台商應就上述規定予以注意並認識,進用掌握契機予以合法運用,藉以保障權益並獲利。筆者亦願藉本文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涉及土地管理法修治的部分予以頗析,俾供大陸台商參酌運用。台商在中國大陸需要運用土地,方能進行設廠、投資、開發等,且除了運用城市的國有土地外,有時要運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而大陸土地管理法於2019 年 8 月 26 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修正,其修正幅度不小,已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於台商早期赴中國大陸投資、設廠,在不了解大陸的土地制度、土地
2、管理法規定的情形下,到鄉鎮,甚至農村去購買或承租集體土地,嗣後發生糾紛或權益不得的情事(註 1);因而筆者願藉本文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涉及土地管理法修治的部分予以頗析,俾供大陸台商參酌運用。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定首先台商應注意大陸農村的三塊地(農用地、宅基地、農林集體建設用地)問題;如果要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如果是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大陸國務院批准(大陸土地管理法第 44 條第 1 款、第 2 款)。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分別在土地總體規畫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範圍內或範圍外而有不同,即:1.在範圍內:則按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分批次按
3、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規劃的機關或者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2.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則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 44 條第 3 款、第 4 款)。土地管理法的修正讓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制度更完善其次大陸台商應注意土地管理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所做的修改,此次已將土地徵收所屬之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第 45 條做了明確的規定,還將土地徵收程序以完善及即明確徵收補償的基本原則,謹略述以下三點:1.徵收需以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為前提,其包括:(1)軍事和外交需
展开阅读全文
课堂库(九科星学科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2019届人教A版数学必修二同步课后篇巩固探究:2-1-1 平面 WORD版含解析.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