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认定.pdf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1 0人已下载
| 下载 | 加入VIP,免费下载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故意伤害 行为 认定
- 资源描述:
-
1、故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认定关键词 刑事 故意伤害罪 疑罪从无作者简介:李蔚卿,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6.260一、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秦某。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秦某及其妻子洪某某因多年的动拆迁问题,多次到村委会交涉并持续信访。2017 年 3 月 20 日 9 时许,秦夫妇再次到村委会找村主任陆某某,以之前村委会报警导致洪某某被关押及相关动迁问题等为由,进行交涉后发生争执。村书记王某某对秦夫妇进行劝解时,与秦某发生肢体冲突。在旁的其他工作人员将秦某
2、双手控制,王某某左手伸向秦某头部时,被秦某咬住左手拇指,王某某意欲挣脱,遂右手拳击秦某头部。经鉴定,王某某右手掌骨(第 5 掌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另查明,被告人秦某经诊断系筋疝病(外伤瘀滞症),经鉴定,秦某因故受伤致左额颞部头皮组织肿胀伴皮下血肿形成,构成轻微伤。被告人秦某辩称,是王某某先动手掐其脖子,其被在场的四名村干部控制双手的情况下,只能用嘴反抗咬住王某某左手拇指。王某某右手伤势与其无关。辩护人认为,证人洪某某的证言及其拍摄的视频证实,当时是王某某用右手击打秦某头部,在场村干部陆某某、杜某某等人控制住秦某的双手,秦某不可能完成掰扭王某某右手的行为。被害人王某某右手的伤势,不能排除系
3、其击打秦某头部自伤所致,故公诉机关现有证据存疑。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请求法院判决宣告秦某无罪。二、审判(一)关于被害人王某某与被告人秦某的伤情问题被害人王某某陈述,秦夫妇因动拆迁问题,长期多次到村委会交涉并持续信访。案发当天,二人又到村委会讨要说法并引发争执。其被秦某咬住左手拇指,为了挣脱遂用右手击打秦某头部。该事实与被告人秦某的供述、证人洪某某的证言及其拍摄的视频能够相互印证证实。上海旭正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关于王某某的体格检查中记载:“检见左手拇指掌侧咬伤致皮肤破损,出血、结痂后改变”。该司法鉴定意见书、验伤通知书及医院检验情况记录还证实,王某某右手掌骨(第 5 掌骨)
4、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秦某因故受伤致左额颞部头皮组织肿胀伴皮下血肿形成,构成轻微伤。上述证据能够证实王某某左手拇指皮肤破损、右手掌骨轻伤,秦某左额颞部轻微伤。(二)关于被害人王某某右手轻伤的成伤原因问题1.在场的三名证人的证言真实性存疑(1)三名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证言均表示,王某某对秦夫妇进行劝解时,秦某咬住王某某左手拇指,王某某欲挣脱时秦某又将王右手小拇指掰伤。王某某没有打过秦某。(2)证人洪某某证实,王某某先上前掐秦某的脖子,后用拳头击打秦某头部,在场三名男子抓住秦某的手。其立即拿出手机拍下视频,后被陆某某抢走。洪某某拍摄的视频显示,秦某咬住
5、王某某左手后,王某某连续用右拳击打秦某头部。(3)被告人秦某的验伤通知书、相关病史资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秦某头部被王某某拳击致伤,经诊断系筋疝病(外伤瘀滞症)。经鉴定,秦某因故受伤致左额颞部头皮组织肿胀伴皮下血肿形成,构成轻微伤。据此,法院认为当秦某与王某某发生肢体冲突时,上述三名村委会工作人员关于王某某没有动手打秦某的证言与洪某某提供的视频、秦某的验伤通知书、相关病史资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相矛盾;且三名证人经本院依法通知均无故不出庭作证,故三人在公安机关的证言笔录的真实性无法确认。2.被害人王某某的轻伤结果系由被告人秦某造成存疑(
6、1)证人洪某某拍摄的视频显示,王某某用右拳击打秦某头部时,其击打部位与其右手轻伤部位(右手掌骨)基本吻合。该视频还显示,秦某双手已被在场人员控制,没有显示秦某有掰扭王某某右手小指的行为。(2)鉴定人员的证言证实,王某某右手掌骨(第 5 掌骨)完全性骨折,由外力造成,自己打在別人身上致伤,也叫外力。(3)上海旭正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鉴定人王某某遭受外力作用致右手第 5 掌骨斜行(非螺旋形)骨折,以握拳捶击对方时遭遇对方身体较硬反向暴力作用形成可能性大,遭对方直接掰伤、扭伤可能性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王某某右手第 5 掌骨骨折的致伤机制符合间接暴力作
7、用所致。王某某遭他人掰扭或自己右手撞击他人均可以形成,而其右手推、挡则难以形成。据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某犯故意伤害罪的直接证据中,三名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证言无法采信。根据洪某某现场拍摄的视频、被告人秦某的医院检验情况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及两次成伤鉴定结论等证据,均无法排除王某某轻伤的结果系其为挣脱而击打秦某头部时造成。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某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某并致其轻伤的证据不足,指控被告人秦某犯故意伤害罪不能成立。被告人秦某及其辩护人关于本案认定秦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展开阅读全文
课堂库(九科星学科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2019届人教A版数学必修二同步课后篇巩固探究:2-1-1 平面 WORD版含解析.docx
